2003/2/8
故事是這樣開始,也就得這樣結束。我猜想是這樣吧。
一個男人愛上一個女人,於是跟另一個女人說再見。男與女角色也同樣可以互換。然後就像某人說的,在愛情黏濕濕的大眾池裡,游來游去。你以為會有甚麼幸福美滿的結局,就簡直是太天真了。
我一直以為,自己可以像個王公貴族一樣泡在自己的小池子裡,和我以為的另一半,泡到手腳軟嫩也不願起身。
但事實上是,在大眾池裡溺斃了,就再來一遍吧。
我想,應該要瀟灑的說:至少三年半以來,我們曾經有過很美好的時光。然後擺擺手昂頭闊步走。可是,手腳卻抖個不停,喘不過氣來。
我的媽呀,這一切都嘲諷的要命,人生真是通俗劇,愛情用一模一樣的方式重複又重複,很簡單的答案不是我們之間出了甚麼問題,就只不過是某人喜歡上了另一個人,如此而已。我早就自以為了然於胸,並且嗤之以鼻,不是嗎?
如果可以選擇的話,我會踏著雪離開,腳印慢慢的被覆蓋起來,完全看不見蹤跡,這是世界末日的盡頭,有金色的獸的街,就像那支飛出去的箭,永恆的停留在射出時的狀態。永遠都不改變,我一直讓自己相信這是我渴望的美好與幸福。以為這樣等於平靜,但是我是傻孩子啊,彎不進思路裡曲折的角落,所以一拳就被打醒,痛得不得了。
開著嘈雜的電視,完全無法就這麼做著,覺得冷,穿了大衣也毫無用處。情人節,情歌,諸如此類,我覺得可笑但忍不住完全的情緒投射。人只是這麼容易寂寞,而又這麼懦弱啊,沒有甚麼是錯誤的,也永遠不可能不受傷,只是這樣而已。
真實生活中,沒有小說裡的世界末日那種地方,所以,記憶是不會蒸發在空氣裡的。
我想自己不適合黛玉葬花式的悲傷,也並不需要轉化成米蒂亞式的復仇女神。所以,我就還是我,傻孩子一個,痛並微笑著,學習自由,學習寂寞,學習冷的時候取暖,胃痛的時候忍耐。
但是,我還坐在這裡等待甚麼呢?也許還在愚蠢的等待他回過頭來說:嘿,其實我只是開個玩笑罷了,別介意嘛。
真夠可笑的,喔,我是說,真是傻孩子啊。
所以不可能不痛,也不可能不喝醉,更不可能不掉眼淚。但這一切都不代表已經發生的事情會有任何改變。
那就像這樣吧,我試著不再愚蠢的等待,試著說:嘿,多好,謝謝你長久以來的照顧。
是啊,這樣應該會很棒的。
- Jun 05 Sun 2005 02:01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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